1. 定义
1.1 “帐户余额” 指累计应支付给伙伴而尚未支付的佣金。
1.2 “伙伴媒体” 指所有广告媒体,包含但不限于网站、应用程序、电子报、伙伴行销网络的子伙伴,已报名本计划并经 TikTok 核准的伙伴其拥有及代理的媒体。
1.3 “伙伴链接” 指 TikTok 通过本计划提供给伙伴的广告素材,包括图形、插图、文本、文件、 URL 和 HTML 或 Javascript 程序代码。
1.4 “确定预算” 指 TikTok 与伙伴之间每月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达成的书面协议所议定的行销支出估计值。
1.5 “完成交易” 指买家直接通过置入在伙伴媒体的伙伴链接进入平台,并与卖家依照 TikTok 使用条款在平台上完成的商品买卖交易,且买家:
(a) 非电脑生成的用户,例如网络机器人、网络蜘蛛、电脑程序或其他自动、人工或诈欺方法使它们看起来像真实的用户;
(b) 没有使用预先填充字段;
(c) 在 TikTok 允许的时间内 填妥 “完成交易” 所需的所有信息;且
(d) 非经 TikTok 事后认定为诈欺、不完整、不合格或重复。
1.6 “完成交易净值” 指通过放置在伙伴媒体上的伙伴链接完成交易的每月总净值,以一个月中完成交易的总值计算,不包括任何折扣、运费、折扣码和其他回馈,例如虾币。
1.7 “平台” 指 TikTok 营运的所有平台,包括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上的 TikTok 应用进程及 TikTok 网站。
1.8 “商品” 指卖家在平台上架并出售给买家的任何物品或服务。
1.9 “禁止内容” 指不得有任何以下情形之内容或用语:
(a) 煽动或与违法行为有关 (例如非法药物、网络钓鱼、恐怖主义、犯罪活动、争议、金字塔骗局或连锁信) 。
(b) 煽动或与烟草、赌博或武器有关。
(c) 与色情、猥亵或过度裸露素材相关。
(d) 与过度或极端的暴力相关。
(e) 为诽谤、不恰当、亵渎、骚扰、谩骂、侮辱。
(f) 针对个人或是群体歧视或构成” 仇恨性言论”,无论是基于种族、性别、信仰、国籍、宗教、性倾向或该群体,及其他歧视性、攻击性或过于激烈之语言。
(g) 煽动或包含意图、可能损害或使发布者、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人无法操作软件、硬件或安全措施之电脑病毒、电脑蠕虫、受损文件、非法侵入或其他类似程序。
1.10 “有效期间” 如第 7.1 条所定义。
1.11 “使用条款” 指适用于平台的使用条款,包含 TikTok 随时所更新或要求之补充规范。
1.12 “区域” 指从事本计划之 TikTok 公司所在地。
1.13 “用户” 指任何已注册且有效的平台用户,包括平台上的买家(“买家”)和卖家(“卖家”)。
2. 申请条件
2.1 注册信息 伙伴应提供 TikTok 要求的任何信息,并应确保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注册本计划。提交给 TikTok 任何虚假或不正确的信息应视为得终止本协议的依据。 TikTok 得自行决定并基于任何理由接受或拒绝伙伴的申请。
2.2 有限授权 如果伙伴被核准加入本计划,TikTok 将授予伙伴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仅限伙伴参与本计划之目的在伙伴媒体自费置入伙伴链接,此权利为非独家、不可转移及可撤销的。未经 TikTok 事前书面同意,伙伴不得对伙伴链接或任何 TikTok 的知识产权进行变更、修改或创作衍生作品。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否则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代表授予伙伴任何权利使用 TikTok 的知识产权。
2.3 资格 伙伴媒体必须可以通过伙伴申请加入本计划所提供的信息中公开获得。如果其伙伴媒体包含任何禁止内容或 TikTok 认为不当的其他内容,则不具备参加本计划之资格,且 TikTok 得终止其参与本计划。伙伴媒体得包括经 TikTok 核准社群媒体和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博客、 Facebook 、 Pinterest 和 Twitter)(“核准的社群网站”)。 经核准的社群网站必须(i)不得包含 TikTok 的商标、名称或标识,或显示具有误导性的内容,并且(ii)如果以 Facebook 作为伙伴媒体,根据 Facebook 的用户政策,则只能放置于 “粉丝专页”,而不能放置于 “个人页面” 。
3. 佣金及付款条件
3.1 佣金费率 TikTok 在特定月份应支付给伙伴的费用(“佣金”)应按照平台网站上规定的费率或由伙伴和 TikTok 另行订定的书面协议计算(此费率,即 “佣金费率”)。
3.2 佣金计算 特定月份的佣金应以(a)确定预算; 或(b)完成交易净值乘以佣金费率,以较低者为准计算。 向伙伴支付及收取的所有佣金均包括所有增值税。 TikTok 将依本平台相关网页公告之费率或 TikTok 与伙伴另行书面协议之费率自佣金中扣除服务费。
3.3 最低付款额
(a) 应付给伙伴的佣金应每月添加到伙伴的帐户余额中。
(b) TikTok 应每月支付帐户余额予伙伴,但帐户余额于付款日必须至少达到等值美金 50 元(“最低付款额”)
(c) 如果伙伴的帐户余额在特定的付款期限内低于最低付款额,则 TikTok 得保留应付予伙伴的款项,直到该伙伴帐户余额达到最低付款额为止。
3.4 付款 TikTok 应根据第 3.3 条验证及核准应付佣金,并应在系统核准后的六十(60)天内向伙伴付款。最终佣金以 TikTok 核准者为准。
3.5 税款 双方应各自支付其根据本协议应缴纳的所有税款。如果适用法律要求 TikTok 从应付予伙伴的款项中预扣任何税款,则 TikTok 将预扣所要求的金额,并向伙伴提供收据或其他证明预扣税款的文档。如果伙伴的住所在区域外,则双方同意伙伴提供的服务系完全在区域外进行。
3.6 扣款 TikTok 不应支付佣金并保留对先前已支付的交易抵销或扣款的权利。 此类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a) 不符合完成交易要件的交易;
(b) 人工识别或 TikTok 通过诈欺性订单检查流程识别的诈欺性交易;
(c) 伙伴与卖家具有关联或伙伴通过伙伴链接自行购买商品的共谋交易;
(d) 取消、未完成、退货或退款的交易;
(e) 为转售购买的商品而进行的交易;及
(f) 通过置入在包含任何禁止内容的伙伴媒体上的伙伴链接所进行的交易。
4. 伙伴责任
4.1 商业行为规范 伙伴不得以合约约束 TikTok 或代表 TikTok 作任何表示。伙伴不会从事任何不合理的、虚假的、欺骗的、误导的或诈欺的行为。伙伴不会宣传违反适用法律的物品、服务、商品或素材。 TikTok 拥有决定性的权限得要求伙伴删除因履行本协议所置入或展示的任何内容、素材或其他媒体,伙伴应根据 TikTok 的要求立即采取行动。
4.2 遵循法律及使用条款 伙伴应确保伙伴媒体和伙伴链接的置入符合伙伴所在地或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地区之所有适用法律,且符合使用条款及 TikTok 要求之其他现行标准或规范(包括内容限制、技术规范、隐私要求、用户体验要求以及有关 TikTok 公共形象之要求)。
4.3 禁止行为 伙伴不应自行或准许任何第三人从事以下行为:
(a) 未经 TikTok 事前书面同意,使用广告电子邮件推广 TikTok;
(b) 使用机器人、其他自动查找工具或电脑生成搜索需求;
(c) 不当使用搜索引擎优化服务以产生或隐藏诈欺或无效的浏览数、查找数、点击数或转换数;
(d) 未经 TikTok 事前书面同意,驱使或利用 TikTok 品牌或自有标签将任何搜索引擎行销关键字和其他基于关键字的广告流量导向 TikTok 平台 (换言之,TikTok 或其他相似字因为可能有误导之嫌,应列为禁止使用文本);
(e) 使用任何自动化的方法、抓取形式或其他数据提取方法去访问、查找、搜集或使用 TikTok 的知识产权,包含商标、主要视觉、创作性素材以及来自平台或其他途径的机密信息;
(f) 在包含禁止内容的伙伴媒体上,或在种子或串流网站中使用伙伴链接;
(g) 通过 TikTok 或卖家的任何社交媒体通路置入伙伴链接或宣传伙伴媒体;
(h) (在伙伴为行销网络之情形) 再导向另一个行销网络作为次伙伴; 或
(i) 于伙伴媒体中置入任何机会中奖或抽奖活动。
4.4 Cookies 伙伴必须保证仅当用户自愿且有意识地点击伙伴媒体上的伙伴链接时,才会记录于 cookie 。使用图层、附件、 iFrame 、弹跳窗口、网站下方广告等自动将用户重新导向到平台,而无需用户的操作或动作(例如:点击、触击)之广告、植入 Cookie 到用户的电脑或导致误导性点击的误导性广告等都不被允许且严格禁止。严格禁止强制安装(包括未经用户许可而启动下载/重新导向)TikTok 应用进程的广告。
5. 抖音之权利义务
5.1 平台 TikTok 负责营运及维护平台。任何平台特征或功能相关之更动,皆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和可运行性。
5.2 取消、拒绝或移除之权利 TikTok 保留审阅伙伴所提交之伙伴媒体及相关文档之权利。若 TikTok 单方认为:(1) 伙伴或伙伴媒体违反平台之使用条款;(2) 伙伴违反或促进违反任何适用之法律;(3) 伙伴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之义务;(4) TikTok 认为任一伙伴媒体将可能导致 TikTok 承担刑事、民法或行政责任;或 (6) 任何伙伴媒体构成或包含禁止内容,则 TikTok 得采取下列一个或多个措施,并得依相关 TikTok 规范作出处置:
(a) 要求立即移除或下架伙伴链接及/或伙伴媒体;
(b) 要求伙伴限期改正其违反、未遵循法规或违约之情况;
(c) 就每一违约情事向伙伴处以罚款或扣款作为对 TikTok 之补偿;若 TikTok 之损失超过前述罚款或扣款之数额,则该罚款或扣款并不免除伙伴之损害赔偿责任;或
(d) 终止本协议。
5.3 约定条款及使用条款之修改 TikTok 得依其单方决定更新、增补或修改约定条款及/或使用条款,若 TikTok 更新、增补或修改约定条款及使用条款,将尽合理努力通知伙伴该更新、增补或修改,包含将该更改之约定条款及使用条款于平台网站上公布、以电子邮件寄送或以即时消息发送。伙伴应定期查访平台以获取此类更新及通知。除另有说明,更新之约定条款及/或使用条款于公布时生效。伙伴继续使用伙伴链接时,视为同意受该更新、增补或修改之约定条款及使用条款拘束。若伙伴不同意受该更新、增补或修改之约定条款及使用条款拘束,应按第七条约定终止协议。
6. 机密信息
6.1 “机密信息” 指本质上属于机密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任一方揭露予他方之任何书面、图像、机器可读及其他实体形式且标示为 “机密” 、” 专有” 或其他可供辨识为机密信息之专有消息;(2)TikTok 素材及其他所有非公开的行销或技术信息,纵使未标记为机密信息;及 (3)TikTok 针对其用户所搜集或开发的一切信息。机密信息亦包含以口头方式揭露而可合理理解为应保密之信息。
6.2 例外. 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任何数据:(1) 于揭露方向收受方揭露前已处于公众可得知悉之信息;(2) 于揭露方向收受方揭露后成为公众可得知悉之信息,且此公开状态系非可归责于收受方之事由所致;(3) 揭露时已为收受方合法取得之信息;(4) 收受方自第三人取得不受任何契约义务或保密义务限制之信息;(5) 为收受方未利用或参考揭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立开发之信息;或 (6) 依揭露方之事前书面同意所揭露予收受方之信息。
6.3 不使用及不揭露 任一方应:(1) 保密处理他方之所有机密信息;(2) 不得将他方之机密信息揭露予任何第三人知悉,除非该第三人” 有必要知悉” 并与该第三人签订包含不低于本条保密义务程度之保密条款的保密契约且已取得揭露方之书面同意,;及 (3) 除非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有关否则不使用机密信息。任一方得依法令要求揭露他方之机密信息,惟应立即时于揭露前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协助取得保护机密信息不向公众揭露之命令。